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现将《高县月江镇超强采石厂技改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
    主要建设内容: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,年开采石灰岩45万吨,岩石经过两次破碎,筛分出不同规格的产品,同时建设环保设施,形成产品方案为:石灰岩粒径为0mm~10mm的石粉、10mm~20mm的豆石、20mm~25mm的石子产品。

    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。
    公示时间:2021年6月28日-2021年7月26日
    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    联系方式:陈先生18608009372





其他相关情况说明.pdf

高县月江镇超强采石厂技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.pdf

验收意见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