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现将《叙永县高华加油站建设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
    主要建设内容:项目总占地面积430㎡,建筑面积210㎡。加油站面向321国道,罐区内设置有地埋式15m³的92#、95#汽油罐各一个和20m³的0#柴油罐一个,在油罐区的围墙外设置有一个密闭卸油处。站房前为加油岛,岛上有3台单枪加油机,年销售95#汽油19t、92#汽油103t、柴油52t,同时配套建设隔油池等环保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。

    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。
    公示时间:2020年8月22-2020年922
    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    联系方式:详见附件

 







叙永县高华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提取码:nmqx

叙永县高华加油站竣工验收正文 提取码:ph1p

叙永县高华加油站其他说明事项 提取码:fym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