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现将《叙永县江门镇刘氏涛金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主要建设内容:项目租赁当地农民土地进行石材加工生产,租赁附近农民房屋用作工作人员办公生活用房,项目用地面积4500㎡,包括生产车间2000㎡。购置相关机械设备,从外地购买石料等进行加工,年产碎石13万吨、石粉13万吨。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。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19年9月3日-2019年10月3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方式:详见附件
叙永县江门镇刘氏涛金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正文 提取码:xrna
叙永县江门镇刘氏涛金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提取码:c9mg
其他说明事项 提取码:hsn3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