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现将《珙县洛亥镇岩湾采石厂建设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
主要建设内容:项目实际建设年开采石灰岩30万吨及年加工碎石7.5万吨、粗石粉7.5万吨、细石粉7.5万吨、公分石7.5万吨生产线一条,包括矿石开采区、碎石加工区,同时配套建设其它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。
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19126-2019216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方式:详见附件



洛亥镇岩湾砂石厂竣工验收-公示本

验收意见

其他说明事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