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现将《叙永县兴隆镇卫生院兴隆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主要建设内容:项目属于迁扩建项目,扩建卫生院占地3亩,建设业务用房2F,建筑面积为1239.18㎡,一层包括中、西药房、收费室、化验室、中医治疗室、诊断室、中医病房、妇科检查室、妇科诊断室、照片室等。二楼设置有医护工作站、临床住院病房、库房、手术室、医护值班室等。主要用于卫生院业务用房,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暂存间,不新购置设备,所有医疗设备均为原有设备,业务用房整体搬迁至扩建业务用房处;原有卫生院不在用作医疗,仅用作员工周转房使用。同时建设供水、供电、环保、绿化等配套措施。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18年12月25日-2019年1月15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方式:详见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