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马潭区妇幼保健院竣工验收-公示本
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、《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(噪声和固体废物)工作的通知》川环办发[2018]26号,现将《泸州市龙马潭区妇幼保健院、泸州市龙马潭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详见附件。

公示时间:2018年4月8日-2018年5月8日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联系方式:详见附件


龙马潭区妇幼保健院环保验收意见2018.3(1).pdf

龙马潭区妇幼保健院竣工验收文本.pdf